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,新修订的《审计法》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11月18日,广元市社监事会召开会议,专题学习新修订的《审计法》。
会上,广元市社党组成员、监事会主任祝迎春作专题辅导,逐条领学了《审计法》修订的重点内容,通过对《审计法》新旧条款对比,对新修改的《审计法》在加强党对审计工作领导、健全审计工作报告机制、扩展审计监督范围、优化审计监督手段等几个方面进行细致讲解和全面的阐释。
祝迎春强调,新修订的《审计法》是履行审计职责、开展审计工作最重要的法律依据,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《审计法》要求,把握审计工作关键点,找准审计工作的发力点,不断规范审计行为,深入学习好,全面落实好。
祝迎春要求,一要不断深化学习、深刻领会、全面理解,找准职责定位,找准工作着力点,把新修改《审计法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中、体现到行动上,依法履行监督职责,不断提高工作能力,持续提升监督效果。二要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,自觉接受审计,主动配合审计工作,主动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,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。三要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建议,建立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。要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制度,对审计提出的问题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落实,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,认真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。
广元市社监事会成员、市级社有企业监事等参加学习。